好消息! 南沙自貿區鼓勵類產業企業稅率降至15%
近日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印發《關于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》,公布享受優惠政策產業目錄,就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具體內容和條件進行細化明確。對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符合條件的鼓勵類產業企業,減按15%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
本次發布的南沙優惠目錄包括八大類140條,涵蓋高新技術重點行業、信息技術、先進制造、生物醫藥、新能源與新材料、航運物流、現代服務業、金融業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,其中,“高新技術重點行業”35條產業目錄在適用享受“減按15%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”政策的基礎上,同時適用享受“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企業進一步延長虧損結轉年限”政策。
優惠政策明確對在南沙設立的人工智能與集成電路、高端裝備、生命健康、節能環保等4個重點領域35項高新技術重點行業的企業進一步延長虧損結轉年限,相比較現行的稅收政策,實現了雙重突破。
一方面突破現行可以彌補的虧損年限,將彌補的虧損從現行政策的5年延長至具備資格前8個年度;另一方面相應突破最長虧損結轉年限,將準予彌補虧損的最長結轉年限相應從10年延長至13年。政策的實施有利于技術含量高、虧損回報周期長的企業享有更長的時間彌補虧損,加大技術創新的投入和產出,推動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突破。
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
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實施對《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》(下稱《南沙方案》)落地落實意義深遠,影響重大。
首先是激發產業活力,打造創新高地。延長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企業的虧損結轉年限,將有效解決南沙技術含量高、投資回報周期長的企業在原規定時間內難以彌補虧損的問題,吸引創新要素集聚,發揮南沙先天區位優勢,充分激發市場活力,鼓勵企業專注研發生產和擴大投資,促進產業改造升級,提升企業競爭力,強化粵港澳科技聯合創新動力,加快提升國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,打造科技創新高地。
其次是協同港澳發展,助力灣區建設。鼓勵類產業企業的稅率由最高25%減至15%,顯著減輕企業負擔,增強市場主體參與南沙建設的意愿,增強港澳企業扎根南沙發展的信心,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,助力全面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,提升粵港澳合作水平。
再次是政策精準聚焦,搶抓國際機遇。鼓勵產業企業參與國際競爭,推動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,搶抓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重要機遇,進一步助推南沙打造成為立足灣區、協同港澳、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臺,在粵港澳大灣區參與國際合作競爭中發揮引領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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